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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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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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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政府最初的官制。指根据1867年(庆应3年)《王政复古大号令》设置的总裁、议定、参与三职。1868年1月17日定为三职七科制,2月3日改为三职八局制。闰4月21日因颁布《政体书》而撤销。总裁,最初由有栖川宫炽仁亲王担任。1868年1月9日设副总裁,任命议定三条实美和岩仓具视担任。七科制规定,总裁由亲王担任,总揽民政,裁决一切事务。2月的八局制规定总裁为总裁局长官,下设副总裁、辅弼、顾问、办事等职。

议定一职,起初由小松宫嘉彰亲王以及皇族、公卿、诸侯十人担任。翌年三职分科,进而改为八局制以后,议定兼任各局的督、辅之职。继而组成议政官上局。根据1869年(明治2年)7月8日的新官制,议定即予废除。

参与一职,主要任命讨幕派方面的公家、诸侯和强藩的藩士担任,使之参与朝政。按照翌年1月的三职七科制和2月的三职八局制的规定,参与配置于各科、局,分管事务。同年闰4月《政体书》制定的官制规定,参与与议定同属于议政官上局。翌年7月改革官制,参与改为参议,成为维新政权的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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