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政府1868年(庆应4年)闰4月21日公布、27日颁行的政府组织法。由参与副岛种臣和福冈孝弟起草,主要参考《联邦志略》、《西洋情况》、《令义解》及美国宪法等。开头为《五条誓约》,接着列举十条政体纲领,然后分两部分详细规定官职和官级。纲领阐述采取三权分立主义的宗旨,但实际上并非分立。此外谈到世论公议和公选官吏。官职定为议政官、行政官、神祇官、会计官、军务官、外国官、刑法官,地方为府藩县三治制。官吏等级分为九等,自一等官到九等官。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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