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掌首都警察权的官厅。维新初期任用各藩兵为东京府兵。1871年(明治4年)设逻卒,并由兵部省移交司法省,归警保寮管辖。1873年警保寮移归内务省管辖。1874年根据川路利良的建议设东京警视厅,长官是川路大警视。1877年派巡查为别动第三旅团参加西南战争。同年一度废除,1881年又恢复。长官为警视总监,直属内务大臣,有权指挥、监督管区内的市区町村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8年(昭和23年)改为东京都公安委员会属下的自治体警察,1954年修改《警察法》,改为东京都警察本部。现已拥有一支装备装甲车、瓦斯枪等的机动队。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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