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人为供政府当局参考,或民间为牵制政府方案而拟订的宪法草案。到《明治宪法》制定前共有四十余篇。幕府末期已有西周、津田真道的宪法草案,1872年(明治5年)有青木周藏草案,1876年有元老院起草的国宪草案。为了对抗明治政府的钦定宪法制度,自由民权运动各派都提出宪法草案。其中最进步的是以植木枝盛起草的日本国国宪草案和立志社的日本宪法方案为代表的自由党系的方案。特别是植木草案主张一院制、议会拥有很大权限、无条件保证基本人权,并规定抵抗权和革命权,富有特色。以交询社宪法草案为代表的改进党系的草案,则以英国型的立宪君主制议会主义为基础。也有少数提倡天皇主权和君主权中心主义的宪法草案,如元田永孚的国宪大纲等。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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