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国务大臣组成的最高行政机关。1885年(明治18年(废除太政官制,根据太政官第69号《通告》设立内阁,并组成第一届伊藤内阁。根据过去的太政官制,辅佐天皇的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只限皇族、华族担任,掌握实权的参议、卿不得直接辅佐,因此国务的处理迟滞缓慢,作为立宪统治机构很不完善。为此,在施行《宪法》之前,内阁制把宫廷和政府明确分开,同时赋予总理大臣以内阁首长的大权。根据1889年的内阁官制,总理大臣的权限有所缩小,与各大臣平等负担辅佐责任。又因不对帝国议会负责,原则上采取超然主义进行组阁,而与议会势力的大小无关。因此,作为行政最高机关的职能受到严重干扰,如选任总理大臣,在很长时间内则由《宪法》没有规定的元老进行;枢密院干预重要国务;陆、海军大臣采用武官制,统帅权独立等。明治中期以前,内阁由藩阀官僚组成。明治末期后,政党势力扩大,政党党员入阁形成常规。1924年(大正13年),第一次加藤高明内阁以后,采用议院内阁制。1932年(昭和7年)五·一五事件后,成立军部官僚内阁。1937年第一次近卫内阁后,总理大臣不再由元老推荐,而由重臣协商。战后,伴随《日本国宪法》的颁布,1947年1月颁布《内阁法》,采用彻底的议院内阁制:总理大臣由国会从国会议员中提名选任;总理大臣以内阁首脑身分任命国务大臣,但其中半数以上必须是国会议员;内阁统一对国会负责等。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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