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治时期旧《民法》实施问题的论战。当时法律学者中有实施派和延期派的对立,争论结果决定延期实施。1889年(明治22年),东京大学法科毕业生组成的法学士会发表《意见书》,从此反对《民法》的论调盛行,他们认为正在编纂的《民法》,所依据的是天赋人权论,将破坏日本社会的人伦。东大教授穗积八束甚至发表“《民法》出而忠孝灭”的极端论点。而主张坚决实施的一派如梅谦次郎等则认为家长权是封建的遗物。双方展开争论。论战的背景是自由主义与国权主义的思想对立,并与法国法学派和英、德法学派的对抗交织在一起。1892年第三届议会通过延期实施《民法》、《商法》的提案。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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