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在现役大将或中将中任命陆、海军大臣的制度。1900年(明治33年)第二次山县内阁修改陆、海军省职员表,正式规定这一制度。1871年规定兵部卿之补任须具有少将以上资格。以后,事实上一直施行武官制。但在内阁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取消了这一限制。山县内阁认为陆、海军大臣以现役武官充任可以防止政党势力完全控制内阁,因而进行以上的修订。1912年(大正元年)军部利用这一制度推翻第二次西园寺内阁,但受到护宪运动的反击。1913年第一次山本内阁取消现役规定,只采取武官制。1936年((昭和11年)二·二六事件后的广田内阁又恢复现役制。以后,军部即以这项制度为杠杆,使宇垣一成组阁流产,并推翻了米内内阁。这项制度成为军部专制的武器。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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