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日本统治朝鲜的最高机关。1905年(明治38年)经过日俄战争,日本把朝鲜变为保护国,在汉城设韩国统监府。1910年吞并朝鲜后改为总督府。首任总督为陆军大臣寺内正毅。总督之下设中枢院、法院、铁路局等。行政机构有内务、司法等部。总督直属天皇,由陆海军大、中将担任,除一般政务外,拥有统管委任范围内的军务、制定总督府令等广泛权限。总督府设政务总监辅佐总督。宪兵队司令官兼任警务总监,实行军阀统治。第一次大战后,1919年(大正8年)三·一独立运动标志朝鲜民族运动的高涨。面对这种情况,日本改变统治方针,把总督的任用范围扩大到文官,削除总督的军权,废除宪兵警察,改革行政机构。但实际上,仅任命预备役将官为总督。九·一八事变后大力发展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同时推行“内鲜友好运动”,征用朝鲜人入伍当兵、进厂做工,迫使朝鲜人协助战争,继续实行强权统治。1945年(昭和20年)日本战败,总督府废除。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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