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

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和军国主义的形成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和军国主义的形成
0

明治政府不仅致力于国内的建设与改革,还在人民的推动下努力于争取民族独立。它首先收回了德川幕府时期被欧美列强夺去的一些民族权利。1869年,明治政府废除了幕府与美国有关修建铁路的协议。这一协议曾将修建从江户到横滨之间的铁路的特权给予美国。1870年,撤销了与普鲁士人格纳特签订的租约。根据这一租约,格纳特可以租借北海道函馆郊外七重村的三百万坪土地(约合一万八千市亩),为期九十九年。1873年,收回了和荷兰商人共同经营的高岛煤矿,并规定此后不准外国人勘探、租用、开采和经营日本的矿山。明治政府还不断要求驻横滨的英、法军队撤走,并在1875年1月实现了这一要求。1877年,收回了横滨外国人居留地的警察权。

但是,日本要成为真正独立的国家,就必须全面修改五十年代后半期欧美列强强加给它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使欧美列强在日本享有关税协议权和领事裁判权等特权。欧美列强在明治维新后继续享有关税协议权,不仅使日本政府的关税收入难于增加,而且使外国货大量拥入日本市场,严页阻碍了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领事裁判权不仅损害了日本的司法主权,并且常使犯罪的外国人得以逍遥法外。1876年,一个英国人公然在东京市内的公园里侮辱日本少女,但由于领事裁判权的庇护,只被英国领事判处了六个月的监禁,草草了事。1877年12月,驻横滨的英国商人哈特莱往日本偷运鸦片被査获,但英国领事竟说鸦片是药品,向日本输入鸦片并不违背英国法律,宣布哈特莱无罪释放。欧美侵略者的胡作非为,激起日本人民的义愤,他们强烈要求修改不平等条约,争取彻底的民族独立。在七十年代后期,方兴未艾的自由民权运动就曾把修改不平等条约作为运动的三大口号之一。在人民的推动下,它也成了明治政府头等重大的外交课题。

1871年,明治政府曾派遣由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和木户孝允等人组成的庞大使团,前往欧美各国考察社会情况,并试探各国对修改条约的态度。美国借口代表团的“手续不完备”拒绝谈判,英国竟进而要求新的特权,修约工作毫无进展。

1876年以后,担任外务卿(相当于外交部长)的寺岛宗则曾认为日本的国力尚未强大,要同时取消领事裁判权与关税协议权是不可能的,于是以首先取得关税自主权为目标,与列强进行了谈判。由于遭到英国的强烈反对,又因为1877年底的“哈特莱事件”,明治政府决定把谈判方针改为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主。

西方列强拒绝修改条约的借口是,日本是一个“不完全开化”的法制不完备的国家。明治政府和新任外务卿井上馨为了证明日本的“开化”,特意耗资十八万日元,修建了那座豪华的“鹿鸣馆”,作为讨好西方外交官、资本家的一种手段。但这种可笑的做法,并未使修改条约取得任何进展。相反,井上馨在谈判中迫于列强的压力,打算以日本法院任用外国人法官,与日本法官进行“会审”来代替领事裁判,还打算以向外国人开放日本内地为交换条件,来提高关税率。这一秘密方案泄露以后,遭到自由民权运动参加者和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井上馨被迫下台。

在1888年2月,继任外务大臣的大隈重信提出了新的方案。他打算提高关税率并在新约签订后五年废除领事裁判权,但他仍主张在最高法院任用外国法官,因而遭到舆论的反对。1889年,一个反对签约的秘密团体成员向返回官邸的大隈扔了一颗炸弹,大隈被炸掉了一只脚,不得不辞职。

直至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日本的国力逐渐强大,而且英俄在亚洲的矛盾又日益加剧。英国为拉拢日本对付俄国,改变了过去在改约问题上的强硬态度,带头接受修改条约的要求,并在甲午中日战争前夕的1894年7月签订了新的日、英通商条约。接着又与美、法、俄、德等十几个国家缔结了新约。1899年,新约生效。其内容主要是废除治外法权,开放日本内地和提高部分关税率。关税自主权的恢复,拖到1911年才完全实现。这一系列新条约的签订,意味着日本基本上完成了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任务,实现了民族的独立。

但是,日本在力求摆脱被压迫民族地位的同时,却踏上了军国主义和对外扩张的道路。明治政府从一开始起就奉行“失之欧洲,取之亚洲”的侵略政策。还在1869年,内战的炮声刚刚停息时,政府领导人木户孝允和岩仓具视就提议侵略朝鲜。1873年西乡隆盛等再次提议侵朝并在政府内部引起了一次大争吵。这两次侵朝动议都因力量不足和派别斗争而未能付诸行动。1874年日本借口台湾高山族居民杀死琉球渔民,派兵三千多人,在西乡从道的率领下攻占了台湾。台湾是中国领土,琉球历来是中国的属国,台湾居民与琉球渔民之间的争执,本来同日本无关,腐败的清朝政府居然接受英国的“调停”与日本签订《台事专约》,向日本侵略者赔款白银五十万两,并默认了日本对琉球的并吞。1875年,日本派军舰侵入朝鲜领海,在江华岛附近肆意测量水域,企图溯汉江而上。当驻守江华岛上的朝鲜军队鸣炮警吿时,日舰悍然开炮轰击炮台,接着日本兵上岸放火、抢掠而去。第二年,陆军中将黑田清隆作为全权使节,率军舰三艘前往朝鲜,逼迫朝鲜政府缔结《日朝修好条规》(江华岛条约)。根据条约,日本在朝鲜享有治外法权;朝鲜向日本开放签釜山、元山和仁川三港。

与此同时,军国主义也逐渐在日本国家政治生活中抬头。1874年,发布陆军省官制,规定陆军卿(政府的陆军部长)从现役将官中任命。1878年,设立与太政官(政府)平行的参谋本部,并规定其首长由将官担任,直属于天皇。参谋本部的一切军令事项政府不但无权过向,而且陆军省还须执行参谋本部的命令。1888年,又设立海军参谋部。这样,陆、海军参谋本部即所军部,可以通过陆、海军省来干预政府,左右政局,决定国策。1890年,实施的帝国宪法,又把这种军国主义体制正式肯定下来。

在日本国民中也开始大力灌输军国主义思。1890年,天皇发布《教育敕语》,把学校、社会、家庭教育都纳入了军国主义教存的轨道。它耍人民在国做天皇的“忠臣”,在家做父系家长的“孝子”等等。在这种方针指导下,竟出现了陆军大佐(校)任师范学校校长,学生过兵营式生活之类的怪事。1886年开始实行“审定”教科书制度后,“大和魂”、“大日本帝国精神”(以日本为中心的反动民族沙文主义)充斥各类学校的教材中。此后,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日本的对外侵略扩张也步步升级,逐步发展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和军国主义的形成
0

你也可能喜欢

插入图片

名言警句

师夷长技以制夷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历史年表

分类目录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