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触犯旧《刑法》“大逆罪”的事件。一般指1910一1911年(明治43-44年)幸德秋水等被捕处刑的事件。日俄战争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运动陷入停滞状态,加上受到从美国回来的幸德秋水的影响,遂使标榜通过同盟罢工进行革命的无政府主义(直接行动论)有所发展。1908年山口义三出狱,举行欢迎会时,欢迎者打起写有“无政府共产”字样的红旗上街示威,因而被捕,造成赤旗事件,这次事件以后,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进一步加强。1910年5月,政府发现长野县明科木材厂职工宫下太吉制造炸弹,怀疑有暗杀明治天皇的计划,在各地逮捕许多社会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并对二十六人以“大逆罪”进行起诉。除宫下等四人承认有暗杀计划外,别无证据,但大审院特别法庭进行秘密审判,翌年1911年1月18日判处二十四人死刑、二人有期徒刑。第二天19日,以天皇慈悲为名,死刑者半数减为无期徒刑。24日幸德秋水、宫下太吉等十一人处死,25日又处死菅野须贺子。由于这次事件,社会主义运动受到彻底镇压,一时处于窒息状态。这次事件对国内外冲击很大,英、美、法等国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国内有的文学家和知识分子认为这是政府对思想的非法压制与迫害,在作品中表明批判的态度。所谓的“大逆事件”后还有虎门事件和朴烈事件等。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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