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

“皇军”和“武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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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军”和“武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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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明治维新时建立的近代常备军与西方国家的军队比起来颇不相同。这种常备军不称国防军而称“皇军”,即天皇的军队、强调效忠于天皇。为此,明治整府建立了严格的军事教育、向军队灌输绝对尊崇天皇的思想。一八七八年以当时陆军卿(陆军部长)山县有朋名义发布的《军人训诫》,第一条就要求军人必须把天皇当作超人的“神”来崇拜。而且,将这一条定为一切日本军纪的根本。《军人训诫》特别提倡封建的“武主道”精神,说军人精神的根本在于“忠诚”(效忠天皇),“勇敢”(勇于为天皇卖命)、“服从”(作驯服工具),等等。

“武士道”,不仅是日本近代军队反动教育的核心,而且是天皇制军国室义的灵魂。所谓“武主道”,本是封建武士的道德规范。早自公元十世纪武士领主(大军事农奴主)不断兴起以来,在武士集闭内部就逐渐形成了一套武士的道德规范。这些大军事农奴主的手下,都拥有庞大的家臣家兵(武士集团),上下尊卑,等级森严。为了巩固内部的等级制度和秩序、加强战斗力,他们不断搞出一些“家规”“家法”,来管教武士。这就是“武士道”的起源。十二世纪末叶封建幕府创立后,成为全国统治阶级的封建武主领主,更进一步制定各种“式目”(法规条款),用法律形式将封建武士的思想作风和行动准则固定下来,沿袭几百年之久。

“武士道”的内容,主要的有这么几条。第一、强调主从关系中的所谓“忠节”。封建武士必须无条件地效忠于的自己的主君,为主君坚持封建的节操。主君对家臣有生杀予夺之权,

即所谓“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家臣对主君必须盲目地绝对服从,一旦有事,要以为主君献自己的生命为“荣”。下级对上级要绝对服从,上级可以任意打骂和处罚下级,不准稍有违抗。第二、强调“武勇”。封建武士必须磨炼武功、武艺,以杀伐为“荣”,勇于为主君卖命。而且还要有自杀的勇气,为了殉主君之死,为了挽回武士战败的耻辱,以及其他等等原因,封建武士必须勇于拔刀切腹。“切腹”被看作是武士“忠节”“义烈”的表现,是“武士道”精神的一个标志。第三、强调崇拜日本刀,把日本刀看做是“武士道”精神的一种物质表现。封建武士经常配带的两把日本刀,被目为“武士道”的灵魂。宣扬日本刀不见血,不算一个武士。第四、强调宗教迷信。封建武士必须敬神信佛。公元一二三二年制定的一个叫《贞永式目》(贞永是年号)的武士法规,头一条就强调武士必须敬神、保护神社和重视祭祀。平日要“参禅悟道”。这是一种唯神主义的、僧侣式的“自我修养”,弄得封建武士们神魂颠倒,无法控制,使专门以杀伐为职业的封建武士们,在这种精神鸦片的麻醉下,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凶神恶煞。第五、强调“礼仪”。按照封建武士集团内部的等级制度,搞出许多清规戒律的“礼法”加以约束。尤其是为贯彻首领的意图。而强调严密的黑帮式的纪律。

日本封建“武士道”的这些规章“王法”,是封建武士根据禅宗(佛教的一种)和儒道为指导思想制定的。日本封建武士的主从关系,本是效忠封建武士的首领的。明治政府建立后,将这种主从关系改为效忠天皇,在军队内外大力宣扬这种“武士道”精神,并且百般予以美化,冒充为日本民族的固有精神,强加给广大的士兵和人民。随着时代的变迁,后来的日本统治集团将法西斯主义同封建“武士道”精神揉和起来,使之”现代化”,成了法西斯的“武士道”精神,其反动性、野蛮性和腐朽性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明治政府为了加紧控制广大士兵,一八八一年建立了称为士兵之“禁锢”的野蛮的宪兵制度,用以压迫士兵和人民。一八八二年,明治政府又以天皇名义发布了以一八七八年《军人训诫》为基础的《军人敕谕》,再度重申军人应该绝对遵守“武士道”的“忠节”“武勇”“礼仪”等等。根据这个《军人敕谕》,凡日本人一穿上军装就是天皇的拿枪的奴隶。军队内部建立起官兵对立、军官欺压打骂士兵等野蛮秩序。

尽管如此,自从明治政府实行义务兵制,建立近代常备军以来,这种军队的生活还曾产生了与统治阶级意愿相反的客观效果。这就是,在实行义务兵制的初期,本来生活在偏僻农时中的贫农子弟一旦被征入伍,在军队里不仅能学习写字,看书看报,还从中了解到一点资本主义的“文明”,懂得一点文化技术知识,尤其是知道一些时事政治。所以,他们在退伍后几乎很少有人不提倡自由民权和带头拿起竹枪,扛着席旗,和广大人民一起进行斗争的。这就不能不使明治政府的掌权者有忧心如焚。为了防止人民争取自由解放斗争的影响波及军队,明治政府建立之初就严格规定军人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军人训诫》规定,批评朝政,私议国法、评论官厅的布告规章都是“违背军人之本分”。至于“动辄愤慨时事”、“高唱民权”等,更是绝对禁止的。日本统治者还学习德意志军国主义管理军队的一套野蛮办法,在兵营内实行“皮鞭纪律”,使用各种残酷的体罚,将兵营变成一座因禁军装奴隶的大监狱。

日本的“皇军”建立伊始,就遭到广大人民的反对。人们愤怒地谴责征兵制,说这是搜刮“血税”!意思是象征收苛捐重税那样,抽人民的壮丁入伍给天皇当炮灰,流血卖命。明治政府开始实行征兵制时,人民不仅拒绝当兵,而且发动起义,加以反对。在一八七三年的三十六起人民起义中,反对征兵的就达十二起之多。


摘自《日本近代史》第三章 明治维新的资产阶级改革(一)第三节 “富国强兵”和军警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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