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池武夫(1854-1912)。明治时期的教育家、法学家、南部藩人。大学南校(东京大学前身)毕业后,作为该校第1次派往国外的留学车。去美国留学。留学归国后,就任东京大学教授,后入司法省就任民事局局长,任职期间,全力从事日本的法典立案工作,1886年与穗积陈重、元田肇等人一道创立了日本英国法律学校(中央大学的前身),最初任代理学长,1888年同箕作麟祥,鸠山和夫,穗积陈重,田尻稻次郎等人共同首次荣获日本最早的法学博士称号,
《日本百科辞典》高书全、刘绍周、杨家振 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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