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化新以后各国(行政区)所设行政官员之总称。包括守、介、掾、目四等官及其以下之官员。守为长官,介、掾、目则辅助守管理国内行政、司法、赋税、军警等事项。国司由中央任命,任期6年(后改为4年),并给以职分田。为监督国司,在平安朝初期,设巡察使、“勘解由使”等。至镰仓时代设置守护、地头后,国司便有名无实。其名称一直沿续到明治维新。
《日本百科辞典》高书全、刘绍周、杨家振 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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