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令制定的国家政治体制。大化改新以来,日本效法中国隋唐的政治制度,由国家制定律令,目的在于以法律形式加强中央集权和政治统一。如:《天武令》(即《飞鸟净御原朝廷令》,689年)、《大宝律令》(701年)、《养老律令》(718年)等。“律”为刑法;“令”包括国家组织、行政法、民法、诉讼法以及其他各种制度的规定。律令制的实施,使日本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逐渐完善,促进了政局稳定和经济发展。9世纪,摄关政治产生后,律令制逐渐废弛。
《日本百科辞典》高书全、刘绍周、杨家振 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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