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限制天皇和贵族权力的法则,1615年公布。共17条。《法度》规定,天皇“以学问为第一”,其他政事无权过问;“武家官位”的任命,天皇必须听由幕府的推荐;天皇无权向僧侣封法号、赠紫衣等等。《法度》将天皇的权力只限于按“本朝先规”决定年号。自镰仓开幕府政治以来,天皇成为傀儡,但天皇在名义上仍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大政,都是送天皇批准。而到江户时代,由于幕府与皇室矛盾的发展,便采用法令的形式,以限制天皇和贵族的权力。1627年,后水尾天皇(1596-1680)敕许70余名僧侣紫衣,幕府以违背《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为由,取消天皇的敕许,并逮捕、流放有不满情绪的僧侣,史称“紫衣事件”。后水尾天皇也为此愤然让位。
《日本百科辞典》高书全、刘绍周、杨家振 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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